为维护我省保险市场秩序,维护我公司企业信誉,现根据《河北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省同步开展的打击“三假”工作,通过内部严密排查,严防“三假”现象在我公司出现;通过全公司上下齐抓共管,提高业务队伍规范经营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提高业务队伍干部员工的社会责任感,树立全局意识。
二、工作重点
本次排查以内部排查为主,外部举报为辅。内部排查主要检查在“三假”方面的内部管理漏洞和死角,外部排查为举报非法冒用我公司名称印制名片或悬挂牌匾的“假机构”和有关人员。各项重点为:
(一)假机构
重点检查各分支机构经营场所是否按要求与注册地相符,对外宣传资料印制的公司名称、地址是否合规准确;是否存在宣传中与保险公司称谓相混淆,是否申请、使用了与保险公司报案电话相似的电话号码;是否在注册地以外设立经营场所并悬挂公司名称牌匾。
凡发现有非法冒用我公司人员印制名片或冒用我公司名称悬挂牌匾的人员或机构,应立即拨打总公司举报电话0311-87822511,如有条件同时提供相关纸质证据或照片最佳。
(二)假保单
严禁我公司员工参与制作、销售、使用假保单或套打保单,以及通过私刻印章、私印单证等手段伪造、销售假保单。
各分支机构对于“假保单”问题执行“一把手负责制”,无论专职业务员还是兼职业务员,凡涉嫌制作、销售、使用假保单且证据确凿的,分支机构一把手就地免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假赔案
严禁我公司员工暗示、协助客户采取欺瞒手段骗取保险公司赔款,包括:编造假事故,伪造假现场,伪造(篡改)理赔材料,人为扩大保险损失,提供假账户等。
三、工作阶段及工作分工
9月1日—10月31日为各公司自查阶段,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牵头组织本机构的自查,自查阶段要求将统一标语制作成条幅悬挂在业务受理大厅显著位置(标语见附件1),9月10日前悬挂完毕并将照片上传至总公司办公室。11月1日前各分支机构提交自查报告至总公司办公室。
11月1日—11月31日为总公司验收抽查阶段,对重点地区、重点机构通过现场检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各分支机构自查情况进行验收,对于未如实反映真实情况的分支机构,将予以全辖通报批评,并限期深入自查。
本项工作牵头部门为办公室(机构部),配合部门为客户服务部、营销培训部:
办公室(机构部)负责方案制定、追踪落实、自查报告搜集和整理、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
客户服务部负责通过电话抽查方式对各机构自查情况进行追踪(方案见附件2),11月20日前提供详细的抽查记录及总结报告;
营销培训部负责对重点地区、重点机构本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11月20日前提供详细的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及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全员行动;
(二)严格按进度进行,有布置、有落实、有总结、有效果;
(三)规范经营,确保长效。
联系部门:办公室(机构部)
联系人:郝墨
联系电话:0311-87822511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备选标语,各分支机构可任选制作条幅:
《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圣源祥与您共同努力》
《圣源祥为您提供放心的保险服务》
《规范经营,我们敢承诺》
《我们承诺—决不做假赔案》
《我们承诺—决不出假保单》
《投保—请您认准保险机构经营资质》
附件2:
打击“三假”客户调查方案
一、调查对象
凡在我公司承保的客户均在此次抽查范围,至少抽取25名投保寿险产品和25名投保产险产品的客户进行抽查。
二、调查目的
检查分支机构规范经营落实情况,了解是否存在欺瞒客户、协助骗保行为。
三、调查问题
(一)您是否清楚您的保险产品是通过代理公司购买的?(如不清楚)提示客户:通过合法代理公司购买保险产品与直接从保险公司购买享受到的保险利益是完全一样的,但却可以得到双重的服务。
(二)您是否清楚保险代理公司与保险公司不同?(如不清楚)提示客户:代理公司是受保险公司委托对其保险产品进行销售的,并可以同时接受多家保险公司委托,提供客户更大的选择空间。
(三)您是否看到我公司业务大厅悬挂的条幅?什么内容?(如没看到)我们将尽快督促我们的分公司将服务承诺悬挂至公司显著位置,欢迎您监督指正。(如看到)记录内容。
(四)我公司业务员是否提示过您他可以协助您获取额外赔款?
(如有)记录所指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姓名或体貌特征。
(五)您投保的保险是否有过出险记录?(如没有)恭喜您;(如有)我公司工作人员是否提示您应履行如实告之义务?
(六)我公司工作人员在协助您办理理赔手续时是否有过所要钱物的行为或暗示?(如有)记录所指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姓名或体貌特征;(如没有)这是我们应做到的。
四、调查流程
“**先生(女士)您好,我是河北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客服部工作人员***,打扰您1分钟时间对您进行一下客户回访,可以吗?”
按顺序提问,如客户无出险记录,则第五、六个问题不必再提问。
“感谢您的配合,欢迎您再次通过圣源祥购买适合您的保险产品,祝您一切顺利,再见”
五、电话调查时随手配备材料
《公司简介》
《附件1备选标语》
《保险法》中关于告之义务的描述等
二00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