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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李隽琼)过度集中于银行、国债的保险资金,急于寻找新的投资出路,而大举进入企业债将是它们的新选择。
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中国保监会获知,监管机构已决定调整保险机构债券投资的有关政策,引起广泛关注的是,保险机构投资企业(公司)债券的比例,由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调整为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40%。
与投资比例的“骤升”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投资对象资质门槛的“双降”。
保监会昨天公布的相关通知显示,对保险机构投资的企业(公司)债券,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要求,降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不少于所有债券一年的利息;而对香港市场发行债券的发行人要求,由具有国际评级机构A级评级下调为BBB级。
“企业债应该有长期持有者进入才能具有稳定性,而保险公司正是企业债所需要的投资主体。”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倾向于将保监会此次的再度开闸,理解为保险资金和企业债券“各取所需”的决定。“主管机关已经对公司发行企业债的发行审批门槛提高,因此,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的风险相对小,而且投资企业债是比较稳妥的方式,收益也相对稳定。这对于保险公司拓宽投资渠道,实现多元投资有益处。”郝演苏对记者说。
事实上,保险资金的投资压力正阵阵袭来。郝演苏告诉记者,保险资金在银行存款和央票等领域的存放十分集中,它们都将面临到期后的再投资压力,因此监管机构及时帮助保险公司解压也是有必要的。
保监会昨天还发出了《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保险机构偿付能力达到监管规定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20%;偿付能力未达到监管标准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0%。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提高比例,须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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